近年来,南昌高新区检察院将降低“案-件比”作为实现刑事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助推器”,通过提前介入、加强部门协作、严把办案期限关等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2021年1-10月份“案-件比”同比从1:1.398降低到1:1.022。
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将提高证据质量、解决证据问题的关口前移,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从提高侦查环节案件质量、夯实证据基础入手,站在庭审的角度,将庭审的证据标准层层传导至侦查环节。对危害国家安全、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涉众类犯罪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均做到案案介入,件件引导,引导公安机关从源头上把侦查工作做到位。
加强部门沟通衔接,有效减少办案分歧。充分发挥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职能作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对案件管辖、追诉时效、鉴定情况、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等问题提前沟通,从源头上防范不规范案件流入,减少退延率。坚持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讨,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沟通分析,优化检警、检法协作,提升办案效率。
切实转变办案模式,严控退延审查程序。对于构成犯罪但证据上有瑕疵的普通刑事案件,杜绝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和退回补充侦查,通过《建议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意见书》通知侦查机关在审查起诉期间及时补充证据。同时,在《补充侦查提纲》的制作上狠下功夫,认真分析在案证据的缺陷,对退侦理由和依据进行说明,并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补充侦查措施。从严控制“退延”案件比例,对“二退三延”严格监督把关,建立层级审批机制,一延、二延、一退由部门负责人把关,三延、二退由分管检察长把关,说明具体理由和原因,明确退补和延期的必要性,倒逼干警形成自觉规范办案的习惯。
深入推进认罪认罚,多管齐下化解矛盾。该院坚持应用尽用,积极履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责任,主动开展认罪认罚的教育转化工作,积极开展认罪量刑的协商和沟通,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加强对既往判决的类案分析,掌握量刑规律,不断提高量刑精准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案件,量刑前与法官、律师沟通,充分听取量刑意见,把量刑建议的理由和依据讲清楚,争取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效果,提高量刑建议的准确度和精准量刑建议的采纳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