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不断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引向深入。该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未检部门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未检部门负责人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健全保护机制。如与辖区公安机关会签《关于加强对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的规定》,着力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在办案过程中尽可能一次性完成对被害人的案件询问、调查取证等工作,避免造成二次伤害。借助南昌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专业力量,积极为未成年被害人安排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对于因案陷入困境的未成年被害人家庭,积极运用国家司法救助手段进行救助,2020年该院共对8个未成年被害人家庭实施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元。
丰富帮教形式。充分依托“朝阳”青少年维权热线、“朝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朝阳观护基地”和“朝阳护航基地”开张帮教,引导涉案未成年人树牢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积极引入社工团队、法律援助师、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参与帮教,构建起了相对完备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2017年以来131名涉案未成年人在接受帮教后均顺利无痕回归社会。
助推平安校园建设。加强与学校、社区的合作,定期开展“防拐骗”“女童保护”“预防校园欺凌”等法治宣传、检察开放日活动。2019年,组织全院17名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辖区中小学校全覆盖,更好开展校园法治宣传,共同完善校园安全管理机制。联合教育、文化、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连续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酒吧等文娱场所全部处罚,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借助外力,推动监管工作科学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