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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湾里检察院认真履行财产刑执行监督职责,核查各类财产刑执行案件36人,罚金总额近180万元,通过构建“组织领导、内部协作、外部配合”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推动案件财产刑判决执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的通知》,刑执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召集执检干警学习,明确“文书审查、信息收集、检察监督”等工作流程,并要求执检干警依法履职,全面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二是加强内部协作,整合检察资源。执检、案管、公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发力,形成全员一盘棋格局。在收到法院移送的案件生效判决、裁定文书后,及时移送刑执部门登记案件涉及人判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情况,建档实行动态管理,掌握判处财产刑的案件信息,做到案件清、底数明。
三是加强外部配合,凝聚工作合力。与法院沟通协调,逐案核对,获取法院对相关案件的财产刑执行立案、执行活动、变更执行等基本情况,共同推进财产刑执行工作顺利进行。如在近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活动中,核查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涉案人数7人,属涉恶案件罪犯7人,罚金刑21万元,法院处理李某某和余某某购置车辆折卖款合计29.5万元,确保所有涉黑涉恶案件的财产刑均能及时立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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