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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多举措优化“案-件比”,督促检察官将每个办案环节都做到极致,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今年1至9月,该院“案-件比”从去年的1:1.55优化为1:1.28,退补数、延期数同比分别下降39.2%、64.5%。
一是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该院以“捕诉一体”和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对一线办案力量进行了优化配置;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为契机,在全省率先制定会签《刑事速裁程序实施细则》,推进繁简分流,目前已基本实现繁案精办、简案快办目标。今年1至9月,该院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为82.49%,适用速裁程序案件一般3天内审结,主要办理速裁案件的检察官最高已办理334件案件,不仅有效缩减了诉讼程序,降低“案-件比”,也使其他检察官可以专注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打下了基础。
二是主动做好侦查引导。进一步加强与侦查机关的联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必须提前介入,一般案件也要做到实时沟通。对于存在问题和疑点的案件,在批捕阶段详细列明逮捕后的继续侦查提纲,为公安机关及时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提供指引和方向。如在办理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全省首例销售“假口罩”案时,该院主动提前介入,实时跟进侦查进程,同步审查案件证据,创新解决了微信证据固定、法律适用等棘手问题,使该案于受案一周内便审结起诉,该案也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同时,在办案中加强对类案的梳理分析,针对侦查阶段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侦查机关进一步强化诉权保障、规范证据收集,共同推动案件质效提升。
三是加强内部流程管理。院领导班子带头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把关案件延期和退补审批,清除过去司法办案中存在的案件空转空退“潜规则”。对经过审核确须退补的,必须列出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保证退查质量。实时监控影响“案-件比”的各项指标情况,按月通报至每位检察官,每月召开业务数据分析会进行研判,督促检察官进一步树牢质量意识。同时,在制定检察官业绩考核指标时将“案-件比”作为核心指标,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督促检察官进一步树牢质量意识,努力将每个办案环节都努力做到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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