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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性案例是从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相关案件中精选出来的“样本”,为运用好这个“活的法律”和司法评判的“参照系”,湾里检察院积极组织学习,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办好案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关于学习运用指导性案例的工作部署,积极扎实开展学习活动,掌握办案技巧,全面提升检察干警的能力素质,规范干警司法行为。树立“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一个典型案件就是一个活的司法政策”的办案理念,增强法律智慧,坚持多办案办好案,努力打造典型案例、精品案件。
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坚持常态化学习。建立指导性案例学习讨论制度,通过检委会集体学习、业务部门日常会议、个人自学等形式学习研讨,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的指导意义,强化整体办案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召开检委会集体学习7次,对高检院第十六批到第二十一批指导性案例进行学习。
三是实践灵活运用,助推高质量办案。应用指导性案例的典型做法,提升办案质效和法律监督能力。如我院在办理王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就充分应用第十七期指导性案例传递的“金融创新需遵守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不得触犯刑法规定”的指导意义,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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