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山湖区检察院实施多举措,持续精准发力,有效降低刑事案件“案件比”。
一是规范提前介入。就重大、疑难、复杂等案件,坚持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明确介入主体、介入范围、介入程序、应用文书,实现提前介入公安侦查实质化,有效提高来案质量,有力地防止了案件带病进入审查起诉环节,为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严格控制退查。强化公检双方的协调配合,对审查中发现的需补侦事项,及时向公安机关发送补充侦查提纲,列明补侦事项,在审查起诉期限内完成,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三是强化释法说理。坚持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工作机制,坚持把释法说理贯穿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特别是对有信访隐患等案件,组织当事人、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镇街社区代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场,当面进行案情通报,听取意见诉求,宣告决定内容,送达法律文书,开展释法说理,切实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四是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坚持应用尽用,务必真用,积极履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责任,主动开展认罪认罚的教育转化工作,积极开展认罪量刑的协商和沟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案件,充分听取量刑意见,着力提高量刑建议的准确度和精准量刑建议的采纳率。
下一步,该院进一步落实关于降低刑事案件“案件比”的有关要求,更好地提升案件质量办理和检察机关执法形象及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