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哥哥、姐姐谢谢你们,这段时间我充分反思了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会遵纪守法,好好生活。”这是近日,被不起诉未成年人向该院未检部门检察官寄来的一封悔改信,也是青山湖区检察院创新举措,“一案三措施”不断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近年来该院认真研究未成年人犯罪规律,积极探索全新办案思维和模式,加强专业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在办案机构上,该院组建专业化办案机构,为未检部门配备了专用的办公室及硬件设备保障,指定办案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业务水平高的干警专门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工作,实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实现对未成年人全程、全面、有效的司法保护。
此外,该院建立案件办理标准化流程,实现办案专业化。该院积极探索制定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讯问或询问等工作制度,加大对涉罪未成年人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坚持做到“三个应当见面”,即与犯罪嫌疑人家长,犯罪嫌疑人所在学校、居委会相关人员,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见面;在决定不诉前坚决实行“不诉前考察制度”,做到全面考察。
同时,在办理不起诉未成年人案件时,该院会进行释法说理、跟踪回访,实现帮教专业化;办理起诉未成年人案件,该院充分利用讯问、公诉庭审之际论理说法,帮助他们认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同时建立健全定期回访制度,对依法判处缓刑、作出不起诉处理的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回访,建立资料档案。进一步完善帮教制度,实施一案三措施,即每案一份未成年犯罪人的悔改书,一份学校或社区的帮教措施,一份办案人的帮教计划。
另外,该院以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契机,对全区中小学对广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切实加强法治宣传,实现预防犯罪专业化。将自我保护、遵纪守法的法治理念带进校园、送入课堂,实现法治教育全覆盖。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推动未检工作专业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