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南昌县检察院深入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发挥检察机关审前程序作用,积极做好案件的繁简分流、轻案快办、审前过滤。
据悉,该院充分考虑罪行轻重、审查难度和分案衔接进行划分,成立专门办案组,集中受理危险驾驶、盗窃、贩毒、故意伤害(轻伤)、妨害公务、容留他人吸毒、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审查起诉案件。
完善轻案快办,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在告知环节实现告知、提审、具结程序“三合一”,集中了解犯罪嫌疑人对指控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及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重点核实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合法性。推行轻罪刑事案件“边审边补”机制,有效降低案件退补率。简化文书,对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省略“三纲一书”等非必要文书的制作。率先建立远程提审室,实行远程提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办案效率。
同时,积极健全发挥检察机关审前程序作用工作机制试点院作用,与公安机关联合印发《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办法》《提前介入案件侦查的工作办法》《强化引导侦查取证的指导意见》《公诉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工作规范》等四项工作机制。着重细化中审查逮捕、起诉过程中检察、公安机关两单位的具体衔接,明确了审前程序过程中的工作规程。积极与公安法院协调,对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盗窃等常见案件制定证据审查指引,从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因果关系判断、违法阻却事由审查、后续跟踪等易分歧、易遗漏事项统一标准、形成共识,切实提升类案办理质量。
此外,该院下发了《岗位职责手册》,减少审批。如员额检察官可自行决定是否启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权选择速裁、简易等诉讼程序,在速裁案件中依法决定缓刑等刑罚执行方式,有效减少流程拖延。在放权的同时,该院还强化了监督管理,制定了《检察干警司法档案工作规定》,从办案数量、质量、纪律等方面,进行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严明办案纪律,防止在轻罪案件办理中出现以钱赎罪、替人顶罪、权钱交易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