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辩护人的申请,南昌县检察院就一起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件召开首个诉前会议。该院案件承办人、县公安局分管领导、侦查人员和辩护人等参与此次会议。这也是南昌市检察机关首次在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以诉前会议的形式公开听取各方意见。
会议由该院承办人主持,在主持人介绍了召集本次会议的目的后,辩护人和侦查人员就本案的定性问题、相关证据的采信问题、全面取证等事项充分交换了意见,并就部分证据补侦方向达成共识。
会议结束后,辩护人表示,检察机关主持召开诉前会议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充分保障了相关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诉讼效率,同时,通过召开诉前会议在控辩侦三方之间搭建了交流与沟通的平台,有利于提高公诉案件质量,有利于降低诉讼风险,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诉前会议”,是指在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过程中,由检察人员召集侦查人员、当事人、辩护人、鉴定人、勘验人等相关人员,就案件的有关程序性事项和实体性问题听取各方意见的会议。旨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探索完善公诉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
作为全省健全发挥检察机关审前程序作用工作机制试点院,此次会议是南昌县检察院首次尝试,对强化检察机关诉前主导地位,提升审查起诉案件质量,构建新型检警律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