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昌高新区检察院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业务管理枢纽作用,抓好案件受理、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等三个方面的工作,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的监督管理,提高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质效。
抓好案件受理审核关。对涉黑涉恶案件做到统一受理、及时接收、认真审查,确保移送案件符合受理条件。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方式,对涉黑涉恶案件,指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的检察官专人专职办理;注重保密管理,加强办案纪律及涉案信息的保密工作,规范涉黑涉恶案件卷宗和涉密文件的管理,确保传输保密、存储安全。如我院在办理高新区麻丘镇长江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村主任闵某凤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时,选派业务能力强的检察官对案件提前介入,及时引导侦查人员查清犯罪事实、收集完善证据体系、提高侦查和诉讼效率。
抓好案件流程监控关。对涉黑涉恶案件建立统一台账,在规定时间内对办案期限进行预警提示,严防办案超期。重点审查案卡填录是否规范,案件是否依法流转、文书是否规范化制作,涉案财务账证物是否相符,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是否依法合规,案件信息公开是否适时等问题,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进行及时跟踪、预警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办案情形,实现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流程监控全覆盖。
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关。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一案一评查制度,对已审结的黑恶势力的案件,案管部门及时会同院扫黑办、检务督察等部门开展重点案件专项评查。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梳理出此类案件办理各环节的“错误风险点”,要求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认真对照检查,养成良好地执法办案习惯。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切实发挥案件质量评查的实效性,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