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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里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发展大局,坚持服务与监督并行,从“小细节”解决“大问题”,不断助力司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坚持办案精细化,保障办案工作高效开展。加强证据三性的监督,对存疑不捕的案件,发出《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8件,引导、督促侦查机关完善证据、查清事实。以司法责任制改革规范执法标准和办案程序。细化执法标准。自试行公诉案件庭前会议制度以来,针对自侦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参加法院庭前审议会2次。
二是坚持内部制约规范化,加强司法办案流程监管。纪检部门牵头,积极开展“司法规范化”专项督察,为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建立执法档案,定期督查。加强案件办理流程管控,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监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通过登门走访、召开座谈会、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印送相关材料、联合开展专题调研等形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促进规范司法。
三是坚持检务公开常态化,深入规范司法行为。2017年以来共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52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114份,以公开机制促进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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