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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湾里区检察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深入贯彻全国检察机关推进司法救助工作相关部署,突出“三转变”提升司法救助质效。
提高政治站位,从“僵化履职”向“服务发展大局”转变。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中,注重旅行好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结合打好脱贫攻坚战,把司法救助与扶贫攻坚紧密结合,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如在对一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一次性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
强化主动意识,从单一救助模式向多元救助模式转变。改变司法救助单一给钱了事的做法,深化司法救助综合效果。如在办理此未成年人救助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对未成年人救助对象可能符合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向扶贫部门提出贫困识别建议,实现多元化、综合性救助。
增强救助主动性,从依申请转变向依职权主动转变。坚持“应救尽救”原则,转变工作理念,强化主动救助意识,改变主要依申请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模式,实现主动关怀。建立内部信息互通机制,打造“控申+”模式,共享案件救助信息。建立刑事案件前置性司法救助线索审查制度,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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