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昌县检察院针对上访情况影响社会稳定的实际,充分发挥职能,完善刑事案件不予受理答疑说理机制,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刑检工作的始终。
据悉,该院对不予受理案件实行介入制度。针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案件管理部门直接不予受理未进入刑检流程,但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属往往因检察机关不予受理而产生不满和怀疑而上访,影响执法公信力的实际,实行与案管部门对接制度,凡是不予受理的案件实行告知制度,针对不予受理的原因,采取播放相关视频,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其他类似情形案例等方式为其答疑说理,促使当事人和解。
同时,针对群众普遍认为司法机关的答复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但对口头答复信任程度较低,而检察文书是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的有效载体和外在表现,最容易被案件当事人和公众所接受的实际,定期为答疑说理日并进行公告,制作答疑说理书,对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和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进行说理、疏导,消除其疑虑和内心对抗,化解矛盾。凡是刑事案件或者与刑事案件相关联的民事问题当事人有疑问的都可以直接向案件承办人进行询问,检察人员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认定事实和情节的证据以及应当适用的法律条文等方面进行详尽的阐释,让当事人及群众接受教育,消除对司法机关的误解,减少矛盾,促使案件当事人知法明理,息诉罢访。
此外,该院还建立答疑说理制度,规范答疑说理的范围、时间、方式方法等,通过召开答疑说理会、新闻发布会,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通过多种方式在社会上广泛宣传,加强法治教育,消除案件当事人和群众对司法机关的误解,平复当事人的不满情绪,有效减少了当事人跨部门或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