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南昌市检察院公诉处组织两级院公诉干警在湾里区法院开展“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示范观摩庭”活动,观摩了被告人刘某某涉嫌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案的庭审。为进一步打击破环生态资源犯罪,扩大法治宣传效果,湾里区检察院公诉科还组织了湾里区森林公安局全体民警和部分当地村民进行了观摩。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为了更好地在法庭上展示证据,以及呼应法庭教育,以证据分类为主线、案发时间前后为辅线,通过多媒体示证的形式向法庭展示了案件的证据材料,举证详略得当,形成完整、严密的证据链条;质证条理清晰,就犯罪事实和量刑发表了公诉意见,同时公诉人以“湾里主人”的身份为依托进行了法庭教育,告诫被告人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不惜以身试法,来破坏自己身边的、父老乡亲身边的、子孙后代身边的优美环境,是多么不值得,并希望他在今后守护好家乡这片林、爱护好家乡的美好环境,触动了参庭的每一个人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当庭宣判,采纳了公诉人的量刑建议。整个庭审,公诉人做到了释法说理同步、法制教育跟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庭审结束后,全市公诉业务骨干对观摩庭进行了评议,与会人员就庭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提高了全市公诉人的出庭水平。
当天下午,湾里区检察院邀请了区林业局的专业人士深入林区为全市公诉业务骨干普及国家一级和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的鉴别知识,进行现场教学,提升公诉人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