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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里区检察院四项举措大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时间:2016-05-26  作者:湾里区人民检察院 顾斌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依法保障律师权利,促进规范执法,湾里区检察院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采取四项措施全面构建检律新关系,实现检察工作与律师活动的良性互动。

  搭建互动平台,确保检律沟通顺畅。邀请律师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访、座谈会等活动,听取律师在检察环节依法行使权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及保障律师权利行使的意见建议,与律师建立常态化的信息交流和联络机制。

  打造综合性受理平台,提升服务水平。针对律师普遍关心的阅卷难、会见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大力推进集律师接待、案件信息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受理平台建设,现已建成综合性检务大厅,“一站式”服务效果显著。进一步整合利用微信、微博、电话、案件查询终端,促使律师阅卷工作更加便捷。

  加强机制建设,保障履职顺畅。通过各项机制切实保障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会见、通信、阅卷、取证、控告等权利。完善家属辅助制度,保障家属和律师能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自侦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自侦部门不自设限制,有效杜绝干扰、阻碍律师行使对犯罪嫌疑人的自由会见权,自行取证权等行为;在公诉阶段完善律师阅卷制度,对阅卷内容不设门槛,确保律师充分行使知情权、辩护权,将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和人性化办案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

  注重内外监督,维护执业权利。主动向到检察机关办理业务的律师进行案件质量调查、执法作风情况调查,了解干警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等情况;利用检务大厅宣传屏、发放宣传单等途径告知律师在依法行使权利时遭遇侵权的救济途径;建立健全律师投诉专用通道,方便律师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投诉;建立通报、责任追究和反馈制度,着力解决侵犯律师权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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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里区检察院四项举措大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时间:2016-05-26  作者:湾里区人民检察院 顾斌 
  为依法保障律师权利,促进规范执法,湾里区检察院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采取四项措施全面构建检律新关系,实现检察工作与律师活动的良性互动。

  搭建互动平台,确保检律沟通顺畅。邀请律师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访、座谈会等活动,听取律师在检察环节依法行使权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及保障律师权利行使的意见建议,与律师建立常态化的信息交流和联络机制。

  打造综合性受理平台,提升服务水平。针对律师普遍关心的阅卷难、会见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大力推进集律师接待、案件信息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受理平台建设,现已建成综合性检务大厅,“一站式”服务效果显著。进一步整合利用微信、微博、电话、案件查询终端,促使律师阅卷工作更加便捷。

  加强机制建设,保障履职顺畅。通过各项机制切实保障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会见、通信、阅卷、取证、控告等权利。完善家属辅助制度,保障家属和律师能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自侦案件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自侦部门不自设限制,有效杜绝干扰、阻碍律师行使对犯罪嫌疑人的自由会见权,自行取证权等行为;在公诉阶段完善律师阅卷制度,对阅卷内容不设门槛,确保律师充分行使知情权、辩护权,将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和人性化办案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

  注重内外监督,维护执业权利。主动向到检察机关办理业务的律师进行案件质量调查、执法作风情况调查,了解干警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等情况;利用检务大厅宣传屏、发放宣传单等途径告知律师在依法行使权利时遭遇侵权的救济途径;建立健全律师投诉专用通道,方便律师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投诉;建立通报、责任追究和反馈制度,着力解决侵犯律师权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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