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检委会宏观指导、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内部监督三项职能,不断提高检委会工作水平,西湖区检察院积极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检委会工作上新台阶。
完善案件评审小组机制。充分发挥案件评审小组评审案件职责,案件评审小组围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案件是否存在瑕疵等主要问题,经讨论形成一致评审意见,由案件评审小组组长在检委会上发表,供委员参考。案件评审小组制实行7年来,评审小组共审查提交检委会讨论各类案件542件,其中被采纳502件,采纳率高达92.6%,提交检委会讨论案件年均比率由2008年的10.25%降到目前的7.52%,检委会议事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创办《检察委员会工作情况》。在案件评审小组会前审议案件和检委会讨论案件过程中,时常发现公安机关和业务部门办案时在表格填写、审查报告书写、讯问笔录制作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有鉴于此,西湖区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创办了《检察委员会工作情况》,对公安机关和业务部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建议从增强办案人员法治观念、强化自身监督等方面,切实提高规范执法的水平,此举得到省市检察院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此后,公安机关和业务部门程序和瑕疵问题明显减少,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提升。为了更好地发挥检委会的职能作用,西湖区检察院不断丰富《检察委员会工作情况》内容,陆续刊登本院检察委员会的工作信息、经验总结以及执行检委会决议情况等,目前已编发了三期,提高了检察干警对检委会工作的了解,调动了干警为检委会工作献计献策的积极性。
建立会议纪要说理机制。检委办将会议纪要的制作作为指导办案的有效途径,细化纪要制作要素,增强纪要说理性,提高纪要制作质量。会议纪要不仅写明检委会决定的意见,还针对争议焦点重点阐明相关事实,深度阐释检委会作出决定的法律和法理依据,既便于承办部门能够全面准确理解和执行检委会决定,又达到释惑解疑、拓展思维、转变观念、类案指导等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