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
经开区检察院积极做好与区法院的民事行政诉讼和检察的衔接工作,多次与区法院进行座谈讨论、充分沟通,取得了辖区法院的理解与支持。最终两院达成共识,达成了《关于建立民事行政诉讼与检察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
该意见在征求法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时对两院2009年的衔接机制进行补充修改完善。该意见从检察建议的有关工作、抗诉案件的再审、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服判息诉、调阅案卷和其他等八个方面对辖区法检两家工作的衔接进行了规定,重点对法院的案件评查、虚假诉讼的衔接工作进行了规定,理顺了法检两家的关系,提高了区法院配合积极性,带动该院案源大幅提高。在该意见通过后,该院受理了2件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执行监督案件,1件支持起诉案件,开创了民行检察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