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村干部李某对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发放符合法律的规定,希望大家今后能够继续对李某的工作给予支持。”近日,进贤县检察院干警深入辖区内李渡镇某村,针对该村部分村民举报村支书李某侵吞补偿款一事进行公开澄清说明。
近年以来,该院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过程中发现,部分职务犯罪案件举报人利用了虚构的举报、捏造的事实来打击被举报人,以牟取自己的不法私利。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在一方面加大举报有关法律规定宣传,鼓励群众合法、理性进行举报的同时,另一方面,着力通过构建澄清说明机制,保证经查证不属实后,被举报人工作的正常开展。
该院公开澄清说明机制主要针对经该院对举报人所举报案件进行初查、核实后,证明所举报的内容不属实的,在该院在做出不予立案决定之日起的三日内,该院将由案件承办人和控申干警一同前往被举报人所居住、工作地,向居住地群众、工作单位人员进行澄清说明,帮助被举报人消除不利的影响,恢复正常的工作。
“澄清说明活动的开展,能够有效解决的居民、村民对被举报人员的不信任感,帮助被举报人员正常的开展工作。”该院干警小刘如是说。
据悉,此次为该院首次深入被举报人居住地,向群众公开进行澄清说明。今后该院将继续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针对内容不实的举报行为采取公开澄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