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就江西省检察院刘铁流检察长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所作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进行了专题学习。市检察院民行处副处长闵瑶洪结合我市民行检察工作实际,对学习、领会、贯彻实施报告、决议精神,作了题为“以省人大常委会《决议》为契机,开创我市民行检察工作新局面”的发言。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胜平指出:当前的司法审判实践,没有外部的法律监督是不行的,应当正确认识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民行检察干警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涉及的法律知识面非常广泛,对担负监督职责的民行检察干警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重、压力和挑战越来越大,各级院检察长要充分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民行检察队伍的素质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履行好担负的法律监督职责;民行检察干警要本着司法公正的要求,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办案切忌带着个人好恶,更不允许徇私情,偏袒一方当事人;民行检察干警要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 、“找事要找准”的思想,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法检两院是维护司法公正的共同体,两院要加强交流沟通,争取理解支持;全市两级院的检委会委员要加强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学习,只有多学习才能多理解,只有多理解才能多支持;全市民行检察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省院刘铁流检察长所作的工作报告和省人大通过的决议,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努力推动南昌市民行检察工作更上新台阶,为构建法治南昌建设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