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检察室职能,切实服务基层群众,新建县检察院5个派驻乡镇检察室认真做好“四个对接”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努力维护辖区平安稳定,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对接自侦工作,努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配合自侦部门,加大对农村征地、粮食直补、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各项支农惠农资金管理过程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的排查,对发现的线索开展初查工作。通过给发案单位上法制课、进行案件回访、督促落实检察建议等帮助发案单位堵塞管理漏洞、完善防范措施,积极预防辖区职务犯罪。2014年来,各检察室共排查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1件,与本院自侦部门一道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6件8人,累计给辖区党员干部、部分站所人员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课23堂,赠送《新建检察月报》6000余份
二是对接村居委会,提升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部署开展“进村入户开展法律宣传服务”、“大走访、大排查、大宣传”等活动,各检察室一周走进一个村居委会,通过上门讲法、发放宣传资料、赠送检察月报等多种形式,宣讲政策法规、宣传检察工作、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好登记台账,及时跟踪回访,努力提升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2014年以来,各检察室共走进235个村居委会,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000余条,帮助群众解决困难29件。该院群众满意度工作不断提升,2014年排名全省69位,2015年一季度排名全省44位,摆脱了以往长期垫底的落后局面。
三是对接站办庭所,加强规范执法监督。定期走访辖区“七站八所”,深入各单位,了解它们的规章制度、日常工作情况,监督各单位规范执法。积极和民行、侦监、监所等部门联系协商,联合开展对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并与辖区内执法司法部门建立动态监督机制,通过主动查阅执法材料和建立信息备案通报等方式,强化对基层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2014年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37余次,纠正基层行政执法部门违法不当71件次,监督公安派出所执法86件次,发现脱管、漏管,并建议收监执行8人。
四是对接平安创建,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在各乡镇聘请一名检察联络员,发挥19名检察联络员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广泛收集群众对检察机关管辖案件的控告、申诉、举报线索,开展好涉检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与化解工作。通过控申举报窗口、带案下访、案件回访、走访慰问等形式多方了解群众诉求,掌握社会稳定情况,对涉检信访案件及邻里、亲友间发生的轻微刑事案件,及时进行调解,促其和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2014年以来,共收集维稳信息210余条,调解群众纠纷92件,调解成功率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