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建县检察院坚持办案与追逃并重的工作理念,不断健全工作制度,加大追逃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1年以来,共抓捕外逃犯罪嫌疑人6人,有效地推动了自侦工作整体的顺利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完善机制强化责任。成立了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反贪、反渎、法警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追逃工作领导小组,对追逃工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将追逃工作任务分配到各办案小组,实行“定案件、定人员、定时间”的办案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不断加压增责,同时办公室在车辆、经费、设备上全力优先保障追逃工作,确保追逃工作取得实效。
深入排查准确定位。建立外逃人员信息库,通过查阅案卷、调取户籍和人事档案、走访单位、查看住所、向知情人了解情况等,广泛搜集外逃人员信息,力争做到“五个清楚”:即基本案情清楚、嫌疑人身份情况清楚、居住环境清楚、社会关系情况清楚、健康状况清楚。在追逃前认真研究案情,逐一进行分析判断,确定犯罪嫌疑人隐藏地及可能流窜方向,及时制定追逃计划,使追逃工作有的放矢。
因案制宜注重谋略。根据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具体不同情况,逐个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追逃实施方案和追逃工作跟踪表,运用网上通缉、上门追逃、外围搜查、亲友劝说等多维策略,通过通讯监控、蹲点守候、跨地布控等方法,多管齐下,全方面开展追逃行动。如该院在追逃挪用社会抚养费53万元的石岗镇计生办出纳兰某时,一方面频频找兰某的母亲、妻子,劝他们动员兰某前来投案,另一方面配合技侦对相关通讯进行监控。不久后,在兰某的母亲打电话叮嘱兰某“注意安全”时,确定了兰某的藏匿地点在温州,并在当地警方的支持下,8天后将其抓捕。
寻求支持形成合力。注重加强与当地检察、公安、电信、银行等部门的沟通,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形成追逃合力。同时,注重与犯罪嫌疑人家属沟通联系,不定期深入犯罪嫌疑人家中,与其家人讲明法律政策、说透利害关系,敦促其家属积极配合联系,规劝其投案自首。如,该院在追逃涉嫌挪用公款38万元的国家二级企业南昌济生药厂销售员徐某时,就不厌其烦的劝说徐某的妻子规劝其丈夫投案,争取宽大处理。最后,徐某在妻子的陪同下到检察院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