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新区检察院积极思考主动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围绕审判的程序要求和定案标准扎实开展执法办案,健全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办案质量,确保改革精神落到工作实处。
一是转变执法理念,建立新型侦诉关系。该院要求深入学习理解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从思想认识上转变执法理念,将传统刑事诉讼的卷宗笔录中心主义所导致的以侦查为中心过渡到以审判为中心,加强审判程序在保障人权方面的价值,突出彰显刑事诉讼的程序价值,与公安机关探索建立新型侦诉关系,合力将刑事司法从打击、压制为主导正在转向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二者并重。
二是加强关键证据收集,严把案件证据关。与当地公安机关加强监督与配合,以排除非法证据为中心,严把案件证据规格,强化靠前意识,加强提前介入和引导侦查,有效实施捕诉联动。牢固树立证据裁判理念,提高取证、固证、用证能力,重视客观证据、中立证人证言收集,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三是完善跟庭评议制度,推进出庭规范化。该院近期进一步细化了原有的《公诉人出庭公诉考核评议办法》,科学配备跟庭考核队伍,组成老中青三代公诉人为成员的跟庭考核队伍。丰富考核形式,常规考核与随机考核相结合,以每周上报公开开庭案件为主,保证每月跟庭考核一次,每位公诉人接受考核每年度不少于一件。细化考核标准,从形象气质、法庭语言的运用、各个环节表现、整体表现等方面全方位考察出庭情况。通过建立并实行系统跟庭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公诉人的业务素质和出庭公诉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