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经开区检察院通过三项举措全面规范检委会工作,检委会工作成绩进步明显,一跃进入全市先进行列。
一是讲规范。为确保检委会议事、议案符合程序、讲究时限,该院将高检院有关检委会议事和工作规则、议题和议程标准及会议纪要格式、决定事项通知书和执行情况反馈表文书等编纂成《检委会工作手册》,并做到检委会委员人手一册。通过《检委会工作手册》的发放,促使检委会委员熟知检委会工作内容和程序,自觉规范履行委员之职责。2014年,该院召开了16次检委会,所议案件和工作均符合规范要求,全部使用业务软件规范运行。
二是防堆积。针对检委会的时间安排过于集中,检委会每次议事议案量多、时间安排匆忙,导致委员表达意见理由不充分、过于简单,从而影响了会议质量的情况,该院检委办对院历年检委会研究案件数量、议事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结合高检院有关检委会议事和工作规则中的时间要求,科学提出了该院检委会每次研究案件的数量不超过5件、议事不超过2件的宏观控制方案,并付诸实践,从时间安排上确保了该院检委会议案、议事质量。
三是重实效。为提升检委会决策能力,一是从强化检委会委员学习入手,要求委员自觉学习最新出台的各种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并要学有笔记;二是监督执行情况的反馈,特别是对检委会有争议的案件或事项,有意识地跟踪收集执行情况的反映,以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提升检委会决策能力。通过对检委会决策能力的锤炼,2014年,在该院检委会研究讨论的43件各类案件中,无一申诉、复议、复核,充分体现了该院检委会工作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