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人民检察官!感谢各位听证员,解决了我的实际困难!”当事人万某在公开听证会结束后发出衷心的感谢。
近日,进贤县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一起当事人使用弄虚作假方式进行婚姻登记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1998年4月,一女子使用虚假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与万某在进贤县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后该女子离家出走,至今杳无音讯,万某多方查寻无果。
2021年4月,万某向进贤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认为万某的起诉没有明确的被告,不符合立案条件,遂裁定不予受理,万某不服,上诉至南昌市中级法院,被驳回上诉。
2021年7月,万某向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院认为万某起诉已逾五年起诉期限,遂裁定不予立案,万某不服,上诉至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被驳回上诉。
2022年3月,万某向进贤县检察院提出了监督申请。
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解决万某的婚姻登记问题,进贤县检察院先后采取了一系列调查核实工作,调查后认定女方提供了虚假的婚姻登记信息,万某的结婚登记确有错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的女方当事人不具备缔结婚姻的真实意思表示,缺乏基本的结婚合意要件。在厘清案件事实的前提下,进贤县检察院向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日前,该检察建议得到采纳,县民政局依法撤销了万某的婚姻登记,当事人万某十分感激。
在今后的工作中,进贤县检察院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为民办实事,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