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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促进社会化解矛盾,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近日,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第三方人员、人民监督员参加。
会上,该院承办检察官向列席的第三方人员、人民监督员分别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审查认定事实和对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的理由和依据。
据悉,该院在办理黄某不服裁判申诉案件中,经审查后认为,黄某系因自身未认识到融资租赁风险而造成损失,法院判决并无错误,遂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耐心向其进行了释法说理。考虑到黄某因该案失去其主要经济来源,家庭陷入沉重债务困境的客观实际,属于因案致贫或因案返贫人员,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经审查核准,向其发放一万元救助金。
与会第三方人员、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该院充分运用司法救助手段,解决群众困难,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办案情怀。同时,希望该院持续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对因案致贫当事人依法及时予以救助,传递检察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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