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山湖区检察院对蒋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了承办民警、区妇联及被害人所在社区等代表参加,该院检察长王勇、副检察长龚三根出席听证会。
2016年8月底,犯罪嫌疑人邓某在某路口摆摊卖鱼,期间与被害人蒋某产生分歧引发口角,邓某后用手将蒋某推倒在地,造成蒋某腰椎骨折,经鉴定,蒋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鉴于蒋某及其丈夫均为退休职工,且二人身体都不好,需长期服药治疗,此次事故又花费医疗费6万元,并至今未收到犯罪嫌疑人的任何赔偿,使得本就拮据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故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阐述了案件审查认定的事实和审查意见后,与会人员各自发表了对该案的意见,均一致认为,蒋某的申请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应当予以救助。随后,该院对蒋某等三起故意伤害案被害人进行了救助金发放仪式。此外,区妇联也通过与该院成立的妇女儿童救助站对蒋某实施了救助,并现场发放救助金。
近年来,该院建立健全在办理各类申诉案件、国家司法救助、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等案件中引入第三方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司法透明度。2016年,该院通过第三方参与,对刑事申诉、国家司法救助、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等7件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审查,以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公正,有效化解矛盾,提升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