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县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吴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举行了首例不捕案件公开听证会议,并结合听证意见依法对吴某作出不捕决定。除被害方和该院人员外,此次听证会还邀请了侦查机关代表、居委会代表、群众代表及特约检察员。
经查:今年10月下旬,吴某与其妻刘某因离婚纠纷发生争执,导致吴某将刘某娘家门窗及车辆等物品砸坏,后刘某家报警,公安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向南昌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为更好地实现刑罚的打击、教育和挽救的目的,践行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宗旨,在尊重被害人意见的基础上,南昌县检察院举行了此案听证会。会上,承办人就案情进行了简单介绍,提出处理意见。居委会代表就犯罪嫌疑人吴某平时的表现情况进行发言,并表示赞同承办人的意见,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对吴某从轻处理。
听证会议结束后,形成书面笔录,所有参与人员在笔录上签字。根据听证会议讨论结果,南昌县检察院认为吴某社会危险性不大,若将其变更强制措施,对其进行社区矫正能够使其走上正道。参会的一位姓何的特约检察员称,邀请群众代表参加听证会,不但行使了公民的监督权,同时也是一个很好的普法教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