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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洪发〔2020〕13 号)及《南昌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洪财办〔2020〕44 号)精神,全面提高我院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公开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1 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洪财办〔2021〕7 号)文件要求,我院在各部门(处室)自评的基础上选择了60%以上的项目及金额开展了部门评价,现将2020年度“智慧检务”一期工程项目支出绩效的部门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省院《“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全市检察机关将抓住网络信息时代发展机遇,以大数据、信息化应用为引领,牢固树立“互联网+检察工作”理念,落实“科技强检”战略,全面建设“智慧检察”工程。根据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洪发改投字[2017]59号)和《关于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洪发改投字[2018]76号)文件,设立本项目。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
“智慧检务”一期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刑事执行检察平台、远程提讯系统、视频会议室改造、检察工作网云平台、集中视频中心、智慧刑检工作区改造、机房改造七个子项目,总概算为2266.57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
2018年7月10日,市行政审批局对我院“智慧检务”一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复函,“智慧检务”一期工程包括:远程提讯系统、集中视频中心、智慧刑检工作区改造(根据建设实际情况,这三个子项目在一个物理空间内,因此将这三项内容合并为一个政府采购项目)、刑事执行检察平台、视频会议室改造(根据建设实际情况,这两个子项目合并为一个政府采购项目)、检察工作网云平台、机房改造项目。
该项目2018年12月开始实施,2018年已完成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和监理服务的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可研咨询服务和招标代理服务的政府采购竞价等前期工作,完成了检察工作网云平台、机房改造子项目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等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①远程提讯系统、集中视频中心、智慧刑检工作区改造:于2019年2月13日与江西天轴通讯有限公司签订合同,2020年2月,远程提讯系统看守所端完成对接,并正常投入使用,疫情期间,作为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提讯在押嫌疑人的唯一通道,该系统已提供“零接触”提讯5000余人次,实现了防疫办案两不误;2020年10月底,远程提讯系统法院端已接通;集中视频中心已建设完成,实现全办案区视频系统资源的统一灵活采集和回放;截至2020年12月,该项目配套智能化管控软件已投入使用七个月,目前已从最初的1.0版微调升级至1.5版,项目已初步完工,正在拟制说明文档,组织使用培训。
②检察工作网云平台:于2018年11月14日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签订合同,2019年12月12日完成检察工作云平台初验,2020年12月完成项目终验,经过一年的试运行,该项目运行稳定,使用后简化了办公桌面的运维管理,提升了IT服务及管理能力,适应IT技术发展的需要,部署云桌面,为市检察院提供了可靠、安全的桌面云平台,各项技术资料、图纸等竣工资料已准备齐全,准以验收。
③机房改造:于2018年11月8日与思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2018年完成工作面前期准备、老机房拆除工作,2019年春节后进入密集施工,2019年9月1日完工试运行,2019年12月11日完成终验;
④视频会议室改造、刑事检察平台项目:于2019年12月30日完成招投标程序,由厦门柏事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标,2020年4月14日签订合同。视频会议室改造包含30项设备及配件;刑事执行检察平台包含42项项设备及配件;配套装修清单为一楼会议室(485平米包含底面、顶面、墙面,灯光改造,墙面效果处理等)、一楼会议休息室装修及改造(30平米包含底面、顶面、墙面,灯光改造,墙面效果处理等),项目于2020年12月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该项目自2020年7月15日上线运行以来,系统运行稳定,使用状况良好。项目实施过程规范,遵循项目设计方案要求,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满足了实际使用需求。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0年我院“智慧检务”一期工程项目资金投入为677.71万元(其中:本年预算安排0万元、上年末财政拨款结转资金677.71万元);2020年项目实际使用资金为677.71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围绕最高检《“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和《2017年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工作要点》,以需求为主导、以业务为主线、以网格为基础、以应用为核心、以安全为保障建设智慧检务综合体系,全面提升南昌市检察机关信息收集利用能力,全面整合南昌市检察机关各类信息资源,逐步实现与政法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资源交换共享,为提高南昌市检察机关侦察办案能力、指挥协调能力、快速反应能力、精准打击能力、督促履职能力、预防犯罪能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完成对检察工作网云平台的终验工作,远程提讯系统、集中视频中心、智慧刑检工作区改造项目的初验工作,刑事执行检察平台、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的初验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后,使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全程规范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工作和管理新模式初步形成,“感、使、知、用、管”五位一体的智能检务体系初步建立。提高办案透明度和公正度,提升综合办案能力和水平,提高数据的历史积累和智能分析,提高协同能力。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2020年“智慧检务”一期工程项目的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分配财政资金。通过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全面、客观地反映我院2020年“智慧检务”一期工程项目工作执行情况,综合评价项目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同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对策建议。
2、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
2020年度预算安排和上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的“智慧检务”一期工程项目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效果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分级实施、责任明晰原则。我院成立了以副检察长曹运革同志为组长的2020年南昌市人民检察院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我院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统一布置、指导、审核各项目实施部门的自评工作,并按文件要求在项目实施部门(处室)自评的基础上开展部门评价,确保评价工作质量;参评项目各部门(即项目各用款部门)是绩效评价的直接责任主体,必须按规定对所使用的财政资金进行绩效自评,并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绩效导向、科学规范原则。参评项目各部门要把绩效理念贯穿于整个评价工作过程,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和要求对资金使用实施绩效评价,规范填报评价材料,合理准确地反映资金项目支出的绩效水平和目标实现程度。
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原则。参评项目各部门要全面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实事求是地反映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项目存在问题等,确保各项评价数据资料客观、真实,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和评价工作要求,严格杜绝虚报、错报、漏报、瞒报等弄虚作假现象。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等文件精神及本项目的具体特点,设置了合理可行的评价体系,包括决策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指标)、过程指标(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指标(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具体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评分表。
3、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采用的是结果比较法,即数据对比,标准和产出对照,同时辅以访谈、研讨、审计等方法。
4、评价标准
以年初项目工作计划、项目资金申报资料以及相关文件和合同的具体规定和要求作为评价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3月15日前)
(1)为完成此次绩效评价工作,我院成立了2020年度“智慧检务”一期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统一布置、协调和落实此次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2)组织项目实施部门深入学习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洪发[2019]13号)、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昌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洪财办〔2020〕44 号)和《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1 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洪财办〔2021〕7 号)等文件,认真研究同时结合“智慧检务”一期工程项目的实际,以及市财政局提出的绩效评价指标设计要求,制定“智慧检务”一期工程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类绩效评价个性指标及评价标准。
2、数据采集和自评阶段(4月10日前)
项目实施部门认真做好基础资料和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根据收集的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和评价,通过填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反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做到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并在4月10日前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报送至院“智慧检务”一期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
3、自评资料报送阶段(4月16日前)
我院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实施部门报送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进行审核汇总,并撰写我院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报告,按照要求于2021年4月16日前将《2020 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汇总表》(附件 1)、《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报告》(附件 2)及每个项目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 3)报送至市财政绩效办。
4、部门评价阶段(5月29日前)
在项目实施部门(处室)自评的基础上选择 60%以上的项目及金额开展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实施部门报送的资料进行仔细审核、归类、整理、统计,并抽查部分银行凭单、会计凭证、成果文件等,召开座谈会、与项目实施部门询问查证、问卷调查,对确认后的数据、资料、图册、文件进行分析综合,填写部门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评分表,撰写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5、结果报送阶段(5月31日前)
按照洪财办〔2021〕7 号文件要求在 2021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部门评价工作,将《2020 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汇总表》(附件 4)、《项目支出绩效评分表》(附件 5)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 6)报送至市财政绩效办,
6、结果公开阶段(7月30日前)
2021 年 7 月 30 日前,将“智慧检务”一期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
7、整改落实阶段(9月30日前)
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及时对“智慧检务”一期工程项目资金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汇总分析报告,并以公函的形式督促存在问题的项目处室进行整改,整改落实情况留底备查,并作为部门内部资金分配和绩效考核(含处室及个人评优评先)的依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院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小组通过数据采集、定量分析、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的部门评价,评价小组认为,我院2020年度“智慧检务”一期工程项目的实施较好的完成了当年的绩效目标任务,有效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达到了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经对项目绩效指标审核评价得分为94.50分,绩效等级为“优”(详见附件5-2项目支出绩效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满分16分,得14分)
1、项目立项情况分析(满分5分,得5分)
①立项依据充分性:该项目根据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洪发改投字[2017]59号)和《关于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洪发改投字[2018]76号)等文件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立项与我院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项目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不重复,该项指标得满分2分。
②立项程序规范性:该项目根据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洪发改投字[2017]59号)、《关于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洪发改投字[2018]76号)、《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洪财办〔2019〕43号)等文件要求,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绩效评估、集体决策,该项指标得满分3分。
2、绩效目标情况分析(满分5分,得4分)
①绩效目标合理性:依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洪财办〔2019〕43号)文件要求,申报了项目绩效目标,提交了《南昌市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一致;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项目总概算2266.57万元与项目实际总支出2096.52万元相匹配;但绩效目标还有待进一步细化、量化,该项指标扣0.5分,得1.5分。
②绩效指标明确性:该项目申报时已将项目绩效目标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比较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但是部分指标的分解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明晰,该项指标扣0.5分,得2.5分。
3、资金投入情况分析(满分6分,得5分)
①预算编制科学性:该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基本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比较充分,按照计划编制,但计划编制的还不够详细具体,扣1分,得3分。
②资金分配合理性:该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该项指标得满分2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满分14分,得13.5分)
1、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满分8分,得7.5分)
①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677.71/677.71)×100%=100%,该项指标得满分3分。
②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677.71/677.71)×100%=100%,虽然全部执行到位,但由于主要集中于下班年支付,支付进度相对较为缓慢,故扣除0.5分,该项指标得2.5分。
③资金使用合规性:该项目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该项指标得满分2分。
2、组织实施情况分析(满分6分,得6分)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我院建立了《南昌市人民检察院部门绩效问责制度》、《南昌市人民检察院财政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南昌市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关于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等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为项目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该项指标得满分2分。
②制度执行有效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该项指标得满分4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满分45分,得45分)
1、产出数量指标情况分析(满分20分,得20分)
①.检察工作网云平台项目计划完成情况:2020年12月检察工作网云平台完成项目终验,经过一年的试运行,该项目运行稳定,使用后简化了办公桌面的运维管理,提升了IT服务及管理能力,适应IT技术发展的需要,部署云桌面,为市检察院提供了可靠、安全的桌面云平台,各项技术资料、图纸等竣工资料已准备齐全,准以验收,该项目实际完成率为100%,达到年度计划完成率100%的目标,得满分7分。
②.远程提讯系统、集中视频中心、智慧刑检工作区项目计划完成情况:2020年2月,远程提讯系统看守所端完成对接,并正常投入使用,疫情期间,作为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提讯在押嫌疑人的唯一通道,该系统已提供“零接触”提讯5000余人次,实现了防疫办案两不误;2020年10月底,远程提讯系统法院端已接通;集中视频中心已建设完成,实现全办案区视频系统资源的统一灵活采集和回放;截至2020年12月,该项目配套智能化管控软件已投入使用七个月,目前已从最初的1.0版微调升级至1.5版,项目已初步完工,正在拟制说明文档,组织使用培训,项目实际完成率为90%以上,达到年度计划完成率90%的目标,该项指标得满分10分。
③.视频会议室改造、刑事检察平台项目计划完成情况:2020年完成了视频会议室改造30项设备及配件、刑事执行检察平台42项设备及配件采购安装;完成了一楼会议室(485平米包含底面、顶面、墙面,灯光改造,墙面效果处理等)、一楼会议休息室装修及改造(30平米包含底面、顶面、墙面,灯光改造,墙面效果处理等),项目于2020年12月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该项目自2020年7月15日上线运行以来,系统运行稳定,使用状况良好。项目实施过程规范,遵循项目设计方案要求,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满足了实际使用需求。实际完成率达到100%,超过年度计划完成率90%的目标,该项指标得满分3分。
2、产出质量指标情况分析(满分15分,得15分)
①.“智慧检务”一期工程当年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677.71万元,应政府采购金额为677.71万元,政府采购覆盖率为100%,达到年度目标,得满分5分。
②.2020年组织对检察工作网云平台、项目进行了终验,对远程提讯系统、集中视频中心、智慧刑检工作区进行了初验,对视频会议室改造、刑事检察平台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率为100%,达到年度目标;得满分5分。
③.2020年项目建设实现的最终功能全部达到了计划功能,实现功能覆盖率达到100%,达到年度目标,得满分5分。
3、产出时效指标情况分析(满分5分,得5分)
①.2020年合同支付及时率=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的款项/按照合同规定到期应支付的款项*100%=677.71万元/677.71万元*100%=100%,达到目标值,得满分2.5分。
②.项目完成及时率:2020年项目各项工作内容均按照年初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并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未发生延误事项,项目完成及时率达到100%,达到年度目标,得满分2.5分。
4、产出成本指标情况分析(满分5分,得5分)
①.检察工作网云平台项目概算608.34万元,合同采购成本为581.30万元,采购成本节约率=(1-581.30/608.34)*100%=4.44%,在目标值范围内,得满分1.5分。
②.远程提讯系统、集中视频中心、智慧刑检工作区改造项目概算791.71万元,合同采购成本为777.755万元,采购成本节约率=(1-777.755/791.71)*100%=1.76%,在目标值范围内,得满分2分。
③.视频会议室改造、刑事检察平台项目概算230.80万元,合同采购成本为228.9078万元,采购成本节约率=(1-228.9078/230.80)*100%=0.82%,在目标值范围内,得满分1.5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满分20分,得19分)
1、社会效益指标情况分析(满分15分,得14分)
①.通过项目实施远程提讯系统看守所端完成对接,并正常投入使用,疫情期间,作为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提讯在押嫌疑人的唯一通道,该系统已提供“零接触”提讯5000余人次,实现了防疫办案两不误;2020年10月底,远程提讯系统法院端已接通;集中视频中心已建设完成,实现全办案区视频系统资源的统一灵活采集和回放,有效提高了办案透明度和公正度,达到年度目标,但由于系统刚刚上线对接,还存在部分需要调试适应的硬软件设备,故该项扣0.5分,得7分。
②.通过项目实施简化了办公桌面的运维管理,提升了IT服务及管理能力,适应IT技术发展的需要,部署云桌面,为市检察院提供了可靠、安全的桌面云平台,有效提升了综合办案能力和水平,2020年结案率较上年提高23.26%,但距部门年度计划有些许差距,故该项扣0.5分,得7分。
2、可持续影响指标情况分析(满分5分,得5分)
①.通过项目实施“智慧检务”平台可持续使用年限≥3年,得满分2.5分。
②.通过项目实施有助于完善平台日常维护管理机制。由于该项工程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涉及多个办案及技术部门,前期虽然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并进行梳理汇总,该项指标得满分2.5分。
(五)项目满意度情况分析(满分5分,得3分)
2020年度我院“智慧检务”一期工程项目通过问卷调查和电话回访,服务对象和改造方满意度都达到90%,与年初目标值95%分别下降5%,该项指标扣2分,得3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建立项目小组,加强项目管理和绩效监督
我院建立了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对每个活动实行绩效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保证资金的安全与科学使用。
2、预算分配与支出绩效评价并行
2020年初,我院按照市财政局下达的经费指标,制定项目经费分配一览表,要求项目实施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绩效分析,从项目的组织工作、经费使用等方面对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
3、重视绩效资料收集
为了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我院对项目加强了管理,要求每个项目须上交几项材料存档,为年底对项目的绩效审查工作做了充分准备。
4、有效提升各部室的绩效意识
全面开展了对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学习活动,利用各媒体形式,宣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组织各部门培训学习预算绩效管理业务,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了各部门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为绩效管理工作在我院全面有效的开展奠定了较为扎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平台日常维护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原因是:由于该项工程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涉及多个办案及技术部门,前期虽然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但仅停留在各部门相关要求的简单汇总,未能形成较为系统、全面的管理模式,职责还不够明晰。
2、服务对象和改造方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其原因:一是智慧刑检工作区中听证室建设完成初验后与最高检出台的新规定不符合,需要有针对性的调整,耽误工程进度;二是该项目无成熟经验可借鉴,承接工程方承建进度缓慢,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
六、有关建议
1、进一步完善平台日常维护管理机制。由分管工程项目及相关办案、技术部门的领导牵头,召集各相关部门,商讨制定系统、全面的平台日常维护管理制度。
2、进一步提高服务对象和改造方满意度。一是密切跟进上级院的有关政策要求,做到有预见性,避免工程实施出现返工现象;二是增强项目实施方的督促与监管,并积极与其他建设该项目的地市取得联系,借鉴经验和教训,更好地发挥项目的效益,满足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的需求。
3、加强项目的业务管理,不断完善、细化并落实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
4、加强财务监控和情况反馈,对项目资金进行认真详细事前、事中、事后的检查分析,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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