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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无小事。近年来,进贤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坚决落实上级院专项工作安排,全力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以“我管”促“都管”,与行政机关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小飞线,大问题
2021年9月,针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检察人员深入多个小区进行实地走访,对小区充电场所未配备消防器材、部分小区存在“飞线充电”情况,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共督促整治“飞线充电”场所1处,推动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2处。
小缺失,大隐患
2022年3月,针对4家农贸市场存在消防箱内消防器材缺失、消防水管接口未连接,存在无法正常使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贤县检察院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开展检查,更换工作,消除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小装置,大安全
2022年8月,针对辖区内多家餐饮店未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的违法行为,进贤县检察院向有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共督促10余乡镇餐饮经营者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全面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助力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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