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让广大弱势群体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检察机关履行司法职责的必然要求。”
近日,青山湖区检察院就邓某某与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并为其申请司法救助。目前,该案已完全结案,某医院同意一次性补偿邓某某及其家属1.99万元。
据了解,2022年3月底,邓某某在某医院治疗孤独症期间,意外致使左眼严重受伤,邓某某家属遂向某医院提出人身损害赔偿主张。因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申请人遂向青山湖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收到起诉申请后,该院检察官第一时间与申请人联系,倾听诉求,并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沟通等形式多方核实案件有关情况。走访过程中,了解到邓某某家庭情况十分困难,孩子本人为孤独症患者,父亲为壹级多重残疾,母亲为贰级智力残疾,全家5口均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继续经过充分审查后,该院向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10月9日,青山湖区检察院检察官协同区法院、区妇联参与对该案的现场调解。通过检察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最终,原被告双方同意并签署了调解协议,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支持起诉是落实“检察为民办实事”的具体实践。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提高支持起诉案件办理质效,切实解决弱势群体急难愁盼问题,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