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应急管理部制发了“八号检察建议”。为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吸取“4.29”湖南长沙市自建房坍塌事故教训,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5月12日,安义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联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大队对县域内居民自建房进行安全检查。
联合检查组前往县城规划区内的城中村,重点检查居民自建房是否存在私自加盖、使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情形;外窗防盗网设置是否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下一步,安义县检察院将积极能动履职,关注自建房安全隐患治理的进展,推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工作常态化,贯彻好落实好“八号检察建议”,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打造宜居宜业的“小城故事”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官带您多了解一点法律知识:2021年6月10日修正的《安全生产法》第74条第2款规定:“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导致重大事故,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明确安全生产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在此之前,安全生产一直是行政公益诉讼“等”外探索的重要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