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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进贤县检察院在走访县域内部分洗车场所后发现,发现某洗车场所棚子旁挖掘了一口井,有一根水管从水井延伸入棚内。检察官走进棚子查看发现有抽水泵、电机等设施。通过现场调查和询问得知,洗车场所擅自凿井用于抽取地下水洗车。
经调查,有两家洗车场所私自挖井,在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采用地下水洗车,造成了地下水资源的无序开采和流失,且洗车污水随意排放,影响了市容环境。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贤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整治洗车行私采地下水及乱排污水现象。下一步,进贤县检察院将与相关部门就如何进一步规范洗车行业取水、排水等问题进行沟通,开展地下水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对洗车场所私采地下水现象进行全面调查,共同促进洗车行业规范有序经营,用“检察蓝”守护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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