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21年10月13日至11月26日期间,熊某某先后10余次至南昌市红谷滩区某商业中心工地内,趁凌晨工地无人之际,使用人字梯、老虎钳等工具,盗窃工地在建建筑内消防电线,价值人民币15802元。
2021年12月1日,熊某在红谷滩区某网吧被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诉了犯罪事实。
近日,红谷滩区检察院依法讯问后,对熊某某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