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十一批指导性案例。青山湖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赡养纠纷支持起诉案入选。
2019年12月,84岁高龄的胡大爷因小儿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到青山湖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受理支持起诉申请后,检察官第一时间走访了老人所在村庄,与村干部、村民以及老人亲戚进行交流,了解老人的情况以及其小儿子和父母产生矛盾的根源。据了解,胡大爷夫妇育有两子三女,夫妻两长期住在大儿子家。随着年龄增长,大爷丧失了劳动能力,长年吃药。妻子万某妹又因出血性脑梗死、高血压等疾病先后在医院治疗多次,现已失去自理能力。女儿们为此经常去探望老人,照顾母亲。唯独其小儿子早年由于生活琐事矛盾导致对父母心存芥蒂。
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检察官一边协助老人草拟民事起诉状,协调法院受理该案并免除老人诉讼费用,一边多次与胡大爷夫妇及其小儿子深入交谈,做好调解工作,促进亲情修复。并联合法院、当地司法所、村委会共同调解家庭矛盾,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胡某承诺一年给予父母护理费9000元,并表示会好好孝敬父母,让其安享晚年。案结后,该院还多次通过电话回访、实地回访等方式对胡大爷夫妇进行回访慰问,跟踪了解子女后续赡养情况以及家庭关系现状,及时化解新矛盾、解决新问题。
该赡养纠纷案件的成功解决,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精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支持起诉检察职能、运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全力化解群众的“急愁难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