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湖区检察院3名检察官来到司法救助对象李平家,为他送去15.4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一年多前,李平还是一名“外卖小哥”,在一次送餐的途中与一辆轻型小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级伤残,高位截瘫,生活极度困难。由于车辆保险不足以赔付,双方也一直没有就赔偿金协商达成一致。因此,李平向西湖区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西湖区检察院在了解该案后,经审查作出支持起诉的决定,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2020年10月15日,法院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人赔偿李平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共计1584650元。扣除保险公司已经赔付的,尚需支付946750元。
但因被告人也是一名外来打工人员,在法院审理期间,已声明没有赔偿能力。因此,李平迟迟没有拿到赔偿款。据此,西湖区检察院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根据《江西国家司法救助办法》规定,为李平申请到最高额度的救助金15.4万元。
“这笔钱,虽然不能解决你家庭的所有困难,但希望能帮助你解决一些燃眉之急,请你一定要有信心,国家和政府不会让任何一个人因贫困而掉队,我们司法机关也会一直关心你。”该院检察官为李平办理救助金领取手续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