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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南昌市东湖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涉未成年人故意伤害审查逮捕案件举行不公开听证会,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参与案件监督,提出意见建议。这也是该院首次召开涉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不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随后就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具有帮教条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并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社会危险性较小,具备帮教条件,可以采取非羁押措施进行挽救。犯罪嫌疑人当场表示,经过深刻反思,已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今后一定改过自新,努力做一个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承办检察官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当场宣布对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本次听证会是该院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的具体举措,也是该院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的有益探索。今后,该院将以更强的责任担当、更高的履职能力,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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