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交通事故伤情严重,通过检察院的支持起诉,还有法院的依法审判,我的权益终于得到了保障。”拿到判决书后,李某心情十分激动。
据悉,李某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原告,张某系被告,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在投保范围内进行了理赔,但因李某伤情特别严重被鉴定为一级伤残,所需治疗费用等数额巨大,而被告投保的金额不足以赔偿其全部损失。
针对该案,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检察院作为支持起诉机关向西湖区法院出具了《支持起诉决定书》,支持李某的起诉。近日,该案审理结束,一审判决被告张某支付李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94万余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西湖区法检两院密切加强协作配合,通过联合召开座谈会、庭前会商等方式,明确了对于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农民工请求给付劳动报酬等涉及弱势群体及民生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支持起诉,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共同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2020年,该院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件,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200余万元,通过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法院依法判决,法检两家携手,共同构筑困难群众权益保障防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