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对本案的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通过及时给予司法救助,能够帮助本案的被害人渡过难关,重塑对生活的希望。”近日,人民监督员在南昌市青云谱区检察院就胡某某过失致人重伤案是否给予被害人黄某某司法救助召开的听证会后如是说到。
一直以来,该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通过内部规范的形式,要求院内各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案件,应当在三日内向控告申诉部门进行移送,由控告申诉部门的干警负责审查、办理,并将办理的情况予以反馈。
同时,该院为有效体现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的公证、公开性,在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注重采取听证的方式,邀请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案件当事人、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共同参与其中,陈述各方意见,并据此做出是否给予司法救助的决定。
此外,该院还积极通过官方微信平台,将释法救助的范围、条件、申请手续,广泛向辖区群众进行推送,便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群众向该院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