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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检察官,你办理的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属于应当公开信息,现在该案已经宣判,请你尽快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近日,南昌市青云谱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向刑事检察部门的案件承办人就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发出了上述提醒。
长期以来,该院高度重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检察官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并记录检察官工作的司法档案之中。对于属于法律规定应当公开的案件,该院要求案件承办人在案件判决后,尽快予以公开。
同时,该院案件管理部门将定期对收到的判决书录入系统后的公开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有未公开的信息及时督促案件承办人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此外,该院对于拟公开的案件,由案件承办人负责草拟公开的法律文书,经分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案件管理部门还对文书中的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规定以及是否存在文字、符号错误进行把关,确保公开法律文书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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