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精神,按照高新区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的统一规划部署,近日,南昌高新区检察院对一起江西省近年来涉案金额最大、被害人数最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依法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谢某某系江西某建筑公司法人代表。2017年9月,谢某某在确定能承揽新力公园壹号项目的劳务分包后,雇佣了十余个农民工班组进场施工。2019年5月,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将施工完毕的楼房交付广西路港建设有限公司,十余个农民工班组也陆续清场结束施工。施工结束后,谢某某并未与施工班组清算完工资,导致拖欠以上班组486万余元工资。这些农民工多次与谢某某协商未果。迫于无奈,2020年春节前夕农民工们选择一起到高新区劳动监察局投诉谢某某,但接到高新区劳动监察局下达的整改指令书的谢某某依旧分文未付。新力公园壹号项目承建商向该公司支付的劳务费,足够拿来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但谢某某将其中一部分挪作他用。后,谢某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高新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案件移送至南昌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发现虽然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但其仍未有偿还农民工工资的实际行动。之后,办案检察官在与其家属及公司其他股东沟通偿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时,对方都未积极响应。考虑到前期新力公园壹号项目承建商已为江西某建筑公司垫付拖欠农民工工资35万余元,但这些钱只够偿还拖欠的部分农民工的工资,还有上百名农民工的工资没有着落。
针对上述情况,该院积极与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协作,通过多方努力,新力公园壹号项目承建商同意启用新力公园壹号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18万余元垫付部分工资,并承诺剩余农民工工资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分批付清。
该院认为,江西某建筑公司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犯罪嫌疑人谢某某作为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后,江西某建筑公司被法院依法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谢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责令江西某建筑公司支付被害人126名农民工工资486万元。
拖欠农民工工资,既违背市场规则,更违背道德良心,还违反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这种可耻又违法的行为,检察机关绝不姑息。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把维护农民工权益放在首位,切实守护农民工的钱袋子,为建设和谐、幸福高新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