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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来关于交友的典故可谓不少,如管鲍之交、生死之交等常常被用来比喻友谊之深厚。交友宜谨慎,莫让毒品成了交友的媒介。近日,互为好友的万某、高某因吸毒相识又因相互容留吸毒双双被南昌县公安局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移送至我院,该案已依法移送起诉。
2018年3月吸毒人员万某与高某相识,并因一起吸毒成为了好友。2019年5月至2019年11月期间,关系越来越密切的两人先后多次一起或者单独出资购买毒品(冰毒和麻古)并互相容留对方在其家中或者租住的房屋内吸食了毒品。犯罪嫌疑人万某先后五次容留高某在其位于南昌县泾口乡的老家及其租住的位于青山湖区的房屋内吸食毒品,犯罪嫌疑人高某先后三次容留万某在其租住的位于青云谱区的房屋内及其驾驶的车辆内吸食了毒品。2019年12月24日、25日民警先后将两人抓获归案。到案后,两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并自愿认罪认罚,等待着二人的将是法律的裁判。
近年来,毒品案件高发频发,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和禁毒宣传工作势在必行。交友宜交良师益友,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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