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姐姐,我考上大学了,是一所我非常喜欢的大学。”7月19日,南昌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黄娟接到了小张打来的电话。他考上大学,为何要给检察官打来感谢电话呢?
这事要从今年4月份说起,小张原本是甘肃会宁县某中学的一名高三学生,由于学习压力较大,又与家人闹了矛盾,小张离家出走来到了南昌。为了维持生计,小张去了高新区某公司上班。在上班期间,小张的衣服被人拿走,为了泄愤,顺手就拿了工衣柜上其他人的衣服,衣服内刚好装有工友的3部手机,小张便把它们藏到了自己宿舍的衣柜。
失主发现衣服不见后,便前往该公司保安部查看监控录像,当日就在宿舍找到了小张,小张于是将衣服和手机一起还给了失主。后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对小张进行刑事拘留,并将案子移送至南昌高新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鉴于小张还有一个多月就要参加高考,又处于高考复习的关键阶段,而且在检察官讯问小张时,他也一直在问自己还能否参加高考!
当时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小张系在校高三学生,即将参加高考,而且认罪态度较好,在罪行发现时承认并归还赃物,未造成被害人损失,认为无逮捕必要,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
如今小张以超出二本线51分的成绩被自己理想的大学录取,并已取得被害人谅解。该院认为小张虽然犯了盗窃罪,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遂对小张做出了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