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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在国产科幻电影《流浪地球》中,这句台词瞬间火遍了全国。据悉,全球每年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约125万,平均每天有3500人死亡,每年还有几千万人因交通事故受伤或致残,这些数字不禁令人唏嘘!本期小编就为您揭秘一起发生在南昌高新区的一件交通肇事案。
他因开车撞倒老人,害怕自己坐牢,便找堂哥“顶包”。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案情真相最终水落石出,南昌高新区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被告人胡某华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
2019年2月,被告人胡某华因归家心切,驾车转入一小区内的无名道路时,未注意到一旁骑自行车的老人,将其撞倒受伤。
事发后,胡某华见老人伤势严重,未选择报警,而是打电话叫来了其堂兄,还打起了让堂兄胡某军顶罪的主意。堂兄出于“好心”,念堂弟新婚不久才当父亲,自己则是一个单身汉,便应下了这件事,并驾车将老人送至南钢医院救治,同时报警谎称自己是该起交通事故的驾驶人,企图顶替胡某华处理本次交通事故。
经公安机关侦查,证实胡某华才是本次交通事故发生时的驾驶人并负全部责任,胡某军(已另案处理)是替其顶罪,受害人在事故中不负任何责任。
检察官释法: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主必须尽快报警处理,主动自首争取从轻处罚;肇事逃逸的,将受到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各位司机朋友开车时切莫分心,造成交通事故之后,也切莫持侥幸心理想着逃避法律责任。本案中胡某华让自己堂哥顶罪,以为可以逃脱罪责,实则得不偿失;而堂哥胡某军对其罪行进行包庇顶罪,是对被告人错误行为的纵容,不仅对受害人不公,也触犯了法律。
相关法律摘录: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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