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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南昌经开区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对区公安分局移送提请逮捕的潘某生等七人涉嫌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案认定为“恶势力”团伙犯罪,决定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潘某生、潘某根等七人批准逮捕。
天源潘家村以五房代表潘某生等为核心的宗族势力长期操控潘家大小事务,逐步形成以五房代表为首的由十多名成员组成的涉恶团伙,他们打着为村民表达利益诉求的旗号,架空村“两委”组织,长期欺压小姓村民,在村属土地征用开发建设过程中,为谋取不法利益,多次组织实施了阻工闹事行为。潘某生等人的阻工行为导致某新能源项目的施工进度严重滞后,具体经济损失还在评估当中,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因本案尚处在审查逮捕阶段,有关事实还需要进一步查清,我院在批准逮捕潘某生等七人后,为保证该案顺利审查起诉,对侦查机关下一步侦查方向及对策提出了具体建议,同时督促公安机关对其他涉案人员依法上网追逃或者进行行政处罚,切实做到对涉恶势力依法从重、从快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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