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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昌高新区检察院依法起诉犯罪嫌疑人周某、但某、胡某、周某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一案,这是2018年以来该院受理的首例假冒香烟案件。经鉴定,涉案假冒伪劣卷烟900余条,销售数额达15万余元。
经审查,2017年6月至2018年1月之间,犯罪嫌疑人周某、但某、胡文斌、周某四人在明知情况下通过某批发部给高新周边的小商店销售假烟。犯罪嫌疑人周某、但某夫妇在高新区昌东镇经营批发部,并聘请犯罪嫌疑人胡某、周某夫妇在店中工作。自2017年6月开始,周某从他人手中购进假烟,并通过批发部向其周边的小商店销售,周某和但某负责看店、与买烟的下家8人联系、收银、管帐等工作,胡某、周某夫妇明知周某、但某销售假烟仍然为其配货、送货、收款等。犯罪嫌疑人4人于2018年1月16日被抓获归案,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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