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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衣加工厂老板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21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共计人民币59817.8元,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近日,青山湖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向某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提起公诉。
2016年2月下旬,向某在青山湖区某村私自开办了一家制衣加工厂,7月开始,因其自身问题,员工的工资不能发放到位,工厂也停止生产。后工厂的员工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称,老板向某拖欠21名员工劳动报酬共计人民币59817.8元。经调查后,有关部门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和《通知书》送达向某,且以公告、电话短信、邮寄等方式通知向某在指定的时间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向某也在限期整改指令书上签名确认,并承诺在2016年11月前支付员工工资,但向某一直未出现解决,仅于11月支付了2名员工共计人民币2755元,逃避支付其他员工劳动报酬。
后经青山湖区检察院立案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将该案件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于2017年7月将向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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