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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子谎称自己是军人,骗取他人信任后,编造理由,骗得五名被害人钱财共计人民币5.7万元,还与其中两名女性发生性关系。近日,青山湖区检察院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依法对被告人李某提起公诉。
2015年6月至2016年2月期间,李某冒充现役军人,以化名通过网络、微信聊天等方式,分别结识了被害人邓某、孙某、秦某、伍某、葛某等五位女性,谎称在江西省军区通讯处服役,获得该五人的信任。之后,编造治病、钱包丢失、出差办事、挪用公款被发现等各种理由,以借款为名或使用邓某等五人的信用卡刷卡消费,骗得五人共计人民币5.7万元,所骗钱财均用于自己消费。期间,李某还分别与伍某、葛某建立“恋爱”关系,与之发生了性关系。后葛某不堪忍受李某的骚扰和坏脾气,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找到其他受害人,才发现李某冒充现役军人骗财骗色的事实。
案发后,公安机关于2016年3月将李某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李某冒充现役军人,多次骗取多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7万元,并与女性多次发生性关系,玩弄妇女,严重侵犯军队的形象和声誉,其行为已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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