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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检察院起诉的首例虚假诉讼案宣判
时间:2016-10-31  作者:安义县人民检察院 陈根明 熊文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逃避债务,安义两兄弟伪造欠条虚构债权债务,合谋制造虚假诉讼,骗取法院民事调解书。然而,机关算尽终触刑。日前,安义县检察院查办的首例虚假诉讼案宣判,被告人陈某鸿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被告人陈某鹏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4年2月,陈某鸿因公司经营不善,背负了很多债务,为保住其名下位于安义县蔚蓝家园的一套房产,陈某鸿与其妻杨某某商议后,找到其哥哥陈某鹏,由陈某鸿虚构一张23万元的欠条给陈某鹏,让陈某鹏据此欠条到法院起诉陈某鸿。之后,陈某鸿又指使其妻杨某某拿着事先写好的起诉状等起诉所需法律文书,找陈某鹏帮忙签字,陈某鹏均按其要求签字。 

  2014年3月,陈某鹏拿着该欠条、起诉状至安义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陈某鸿归还欠款23万元及相应利息。2014年4月,在法院主持下,陈某鹏与陈某鸿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制作调解书确认,陈某鸿归还陈某鹏借款23万元及相应利息。调解书生效后,陈某鸿没有还款给陈某鹏,陈某鹏也没有向法院申请执行。 

  不久,陈某鸿与陈某鹏两兄弟联合导演的这出官司被陈某鸿的债权人安某某及帅某某知悉。2015年7月,安某某与帅某某向安义县检察院控告陈氏两兄弟虚假诉讼,该院审查后遂决定立案受理。2015年10月,安义县检察院委托南京某鉴定机关对该欠条形成时间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欠条形成时间与陈某鹏诉状形成时间较接近。2015年11月,安义县检察院依法对陈某鸿、陈某鹏进行了询问,两人对伪造欠条,虚构债权债务制造虚假诉讼的事实供认不讳。安义县检察院遂向安义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将陈某鸿、杨某某、陈某鹏三人涉嫌刑事犯罪的线索移送至安义县公安局。安义县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对陈某鹏与陈某鸿虚假调解案件裁定再审;安义县公安局对陈某鸿以涉嫌妨害作证罪、陈某鹏以涉嫌伪造证据罪立案侦查,后移送安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2016年6月,安义县检察院以陈某鸿、陈某鹏犯虚假诉讼罪为由向安义县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7月,安义县人民法院对陈某鸿、陈某鹏均作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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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检察院起诉的首例虚假诉讼案宣判

时间:2016-10-31  作者:安义县人民检察院 陈根明 熊文 

  为逃避债务,安义两兄弟伪造欠条虚构债权债务,合谋制造虚假诉讼,骗取法院民事调解书。然而,机关算尽终触刑。日前,安义县检察院查办的首例虚假诉讼案宣判,被告人陈某鸿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被告人陈某鹏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4年2月,陈某鸿因公司经营不善,背负了很多债务,为保住其名下位于安义县蔚蓝家园的一套房产,陈某鸿与其妻杨某某商议后,找到其哥哥陈某鹏,由陈某鸿虚构一张23万元的欠条给陈某鹏,让陈某鹏据此欠条到法院起诉陈某鸿。之后,陈某鸿又指使其妻杨某某拿着事先写好的起诉状等起诉所需法律文书,找陈某鹏帮忙签字,陈某鹏均按其要求签字。 

  2014年3月,陈某鹏拿着该欠条、起诉状至安义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陈某鸿归还欠款23万元及相应利息。2014年4月,在法院主持下,陈某鹏与陈某鸿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制作调解书确认,陈某鸿归还陈某鹏借款23万元及相应利息。调解书生效后,陈某鸿没有还款给陈某鹏,陈某鹏也没有向法院申请执行。 

  不久,陈某鸿与陈某鹏两兄弟联合导演的这出官司被陈某鸿的债权人安某某及帅某某知悉。2015年7月,安某某与帅某某向安义县检察院控告陈氏两兄弟虚假诉讼,该院审查后遂决定立案受理。2015年10月,安义县检察院委托南京某鉴定机关对该欠条形成时间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欠条形成时间与陈某鹏诉状形成时间较接近。2015年11月,安义县检察院依法对陈某鸿、陈某鹏进行了询问,两人对伪造欠条,虚构债权债务制造虚假诉讼的事实供认不讳。安义县检察院遂向安义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将陈某鸿、杨某某、陈某鹏三人涉嫌刑事犯罪的线索移送至安义县公安局。安义县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对陈某鹏与陈某鸿虚假调解案件裁定再审;安义县公安局对陈某鸿以涉嫌妨害作证罪、陈某鹏以涉嫌伪造证据罪立案侦查,后移送安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2016年6月,安义县检察院以陈某鸿、陈某鹏犯虚假诉讼罪为由向安义县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7月,安义县人民法院对陈某鸿、陈某鹏均作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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