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非法销售疫苗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
张某是江西弘源药业有限公司专门销售疫苗的业务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现销售疫苗获利颇丰,便打起了自已私下销售疫苗的注意。2014年在一次全国性的药交会上与山东庞红卫(另案处理)相识并互留名片,之后通过互留的名片上的电话与庞红卫商谈购买疫苗事宜。张某在明知国家法律规定个人不允许经营疫苗的情况下,自2014年开始通过个人银行转账的方式先后31次从庞红卫个人手中购进HIB、口轮、水痘、狂犬、巴士德肺炎、甲乙联合等二类疫苗予以销售,所购疫苗由庞红卫通过物流的方式邮寄至南昌,张某收货后再将疫苗通过物流的方式邮寄销售给所需客户(即下家),或者由庞红卫根据张某事先提供的客户信息将所购疫苗直接邮寄至客户。期间所购疫苗只是用泡沫箱加冰排的方式储存、运输,并未采用国家规定的专门冷链技术进行储存、运输。
2016年3月25日,南昌市公安局接到公安部关于对庞卫红等非法经营疫苗案相关情况进行核查的通知以及涉及我省的核查线索和人员名单,并要求治安支队立即对全市涉案人员进行核查。张某听到风声后潜逃,公安机关依法对其网上追逃,4月15日,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在湖南长沙将张某抓获,同日,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疫苗案发案以后,南昌市检察院及时加强与药监、公安部门的联系,积极派员介入案件的侦查,认真审查案件事实与证据,根据审查逮捕的要求,提出侦查取证的意见,引导公安机关收集、调取、固定、完善证据,目前已批准逮捕涉案犯罪嫌疑人3件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