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东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的张赣某、胡荣某、张保某、涂艳某、刘发某、万桃某强迫交易一案,一审六被告均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4年上半年,张赣某等六人和万玲某、万瑞某(在逃)组成八人的固定团体,从批发市场和网上购进价格便宜的劣质皮带、水杯、手表等物,然后在南昌市八一大道、福州路、青山路与阳明路交界处等繁华地段,由两名女子负责摆摊,其他人当托。专门针对路过的外地老年人,赠送一根皮带吸引其抽奖,然后再要求被害人按照数十倍于成本的价格购买抽中的劣质商品。如遇到不愿意购买奖品的被害人,被告人张赣某等就用言语威胁、假意殴打同伙、强行开包拿钱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商品。至2014年11月案发已有多名老人受害,影响极为恶劣。